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滨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欧洲之所以在此问题上表现得如此积极,是因为其希望能保持自己的国际金融竞争力。这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奖金文化风险对金融机构本身竞争力的侵害,二是防止国际金融监管套利。
胡滨告诉记者:“现在对高管的奖金分配都是在其短期任内一次发放的,这对高管的短期行为不形成实际的约束。高管失当的操作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由其后任承担,但自己却已带着大笔奖金离开。”
但今年7月,当创下140年以来最高单季盈利的高盛宣布向29400名员工派发114亿美元的报酬时,欧洲人发现,如果不从国际上统一对金融高管的“限薪”,华尔街的贪婪文化将侵蚀欧洲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如果美国不跟进‘限薪’法案,无论欧洲还是英国都会失去国际金融竞争力。”胡滨说。
“对国际监管合作的强调也是有其利益根源的。”胡滨指出。安然事件后,2002年美国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期加强对企业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但该法案却被伦敦金融城市长史达维看作“让伦敦超越纽约的最好帮手”。
但由于每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特点不同,因此要建立一个国际趋同的监管标准,与之相对应的是国际监管机构。美国奥巴马政府在6月建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和国内监管部门一起加强对国际金融机构的监管。英国今年7月也提出了加强以FSB为核心的国际金融监管架构的建设。
FSB是由过去的金融稳定论坛(FSF)转变而来,这个决定是在今年4月的G20伦敦峰会上由各国领导人共同做出的。
“从FSF到FSB只是一个起步,我们希望在未来看到的是建立起更有广泛代表性、更合适、更有效的国际监管,并与各类国内监管达成协调。”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余永定表示。
“作为金融发达地区,美国英国和欧洲在金融市场上的共性较多,而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则与其差别较大,”胡滨表示,“中国这次也有备而去,就国际监管问题把自己的意见带去讨论。”
目前,巴塞尔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在国际数据共享、银行监管、金融系统监管和机构治理方面设立了部分全球标准。“但它们对发展中国家市场情况和观点诉求的忽略,使得其对这些关键问题的分析变得片面。”余永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