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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创新应针对市场需求而设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2年08月22日 03:36 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严弘:

  市场人士往往将我国CRM(信用缓释工具)市场看作中国版的CDS(信用违约掉期),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在2010年底上线交易之际曾被寄予厚望,然而在推出近两年后,这一衍生品市场却处于交投清淡的尴尬之地。

  对此,在《第一财经日报》“2012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CFV)”启动研讨会上,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严弘指出,金融产品的创新应针对市场投资者的需求而设。他表示:“真正有效的金融产品创新,都是由实践中投资者的真正需求所催生,如果不是针对客户需求,往往就会搞得不伦不类。”

  对于我国CRM市场的问题,严弘认为症结首先在于“这个市场本身出现的必要性似乎不是很明确”;其次,他进一步指出:“真正有需求的投资者或者是参与者,能不能真正参与到这个市场里面?”

  在严弘看来,目前的CRM市场基本上是银行之间相互交易,但大银行的客户又基本上不需要使用这些金融产品,因此造成市场处于不活跃状态。

  严弘并称,即使在美国,其CDS市场也是直到对冲基金加入后才真正活跃起来,因对冲基金通过在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间的套利,使市场达成价值发现的目的。亦即,在成功的金融创新背后,需要有好的市场机制以及足够大的投资者和参与者数量。

  此外,严弘指出,金融产品创新既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的手段,成为企业管理财务、扩大融资渠道的工具,但同时也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由此,他称,监管者管理金融产品创新应像管理原子能一样,即充分利用其好处,也应对潜在风险进行集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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