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06月16日讯 莲花味精因信披违法被证监会警告及罚款50万元
莲花味精 (
600186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6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前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2006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2007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2008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2009年莲花味精违法事实。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郑献锋、高君、李先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谢清喜、牧峻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申宏伟、杨立、韩秋月、高政、史克龙、薛冲、潘守前、刘成忠、于杰、郑德洲、付勇、武明、吴玉民、牛文中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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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06月16日讯 海兰信大股东魏法军减持300万股 拟续减持不超1.8%
海兰信 (
300065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6月13日晚间公告,6月1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法军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魏法军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申万秋、魏法军合计持有公司63,26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52%,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额仍大于5%。
同日公司公告称,6月1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法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实施该股份减持计划,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与间接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低于30%。
根据减持计划,6月19日至12月19日,减持数量不超过魏法军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3,849,97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29%。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万秋、魏法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有可能低于30%,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额仍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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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06月16日讯 华联控股或失深中冠控股地位
于上周一(6月9日)起停牌的华联控股 今日披露重大事项核实情况。公告称,公司日前接深中冠(中冠A、中冠B)通知,被告知其正筹划重大事项。若深中冠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能成功实施,公司或将丧失对深中冠的相对控股地位。公司股票今起复牌。
另一方面,深中冠今日亦公告披露,其停牌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华联控股持有深中冠25.51%股权(4314.10万股流通A股),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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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06月16日讯 上海新梅六股东联手“逼宫” 现有管理层设障阻小股东投票
近日,上海新梅 控股股东争夺战进入白热化阶段。继公司六位股东联合逼宫以来,上海新梅原大股东曾试图以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阻止六位股东的联合逼宫。然而,6月13日的一则权益变动公告宣告了公司大股东的变更。这则公告预示着上海新梅大股东宝座将花落别家。
六股东联合夺大股东宝座
公告显示,2014年6月6日,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鸿祥)、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兰州瑞邦)、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开南)、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简称:上海升创)、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简称:上海腾京)、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甘肃力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352.3486万股,占总股本14.23%。
本次权益变动后,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海新梅第一大股东。
其实,早在去年,市场就曾传出上海开南举牌上海新梅一事,上海新梅也同时传出重组的消息,但最后无疾而终。不过,令市场为之侧目的是,上海新梅的六位股东联合起来成为一致行动人,将兴盛集团挤下第一大股东的宝座。
有市场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公司六位股东联合是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不满引起的反弹。
回顾兴盛集团从2003年进入上市公司以来,业绩平平,主业停滞,自2012年起先后公告以新材料、白酒、文化传媒等热点题材筹划转型。上海新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荣冠投资有限公司不断高位减持巨额套现。控股股东高位减持、2013年业绩报亏、重组概念的炒作等等,令上海新梅的股东忍无可忍。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次六位股东的夺权预示着公司将会“变天”。
高位减持丧失控股权
回顾上海新梅控股股东变动历史可见,2003年7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将其持有的1.65亿国有股转让给兴盛集团,同时该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直到2011年年底,兴盛集团持有上海新梅55.7%的股份,依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到了2012年年底,上海新梅的大股东变成了荣冠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荣冠投资),其持有公司28.23%的股份,而兴盛集团的持股则减至22.63%。虽然兴盛集团因此失去了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但由于荣冠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兴盛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上海新梅的实际控制人并没有因第一大股东的变更而改变,依然是在张兴标的控制之下。
但是,随着荣冠投资和兴盛集团的高位大幅减持,上海新梅的实际控制人张兴标的控股权也为之松动。从上海新梅的股价变动来看,公司股价自2013年2月份至3月份出现了大幅攀升,而这与南江集团进入带给公司的石墨烯概念有很大的关系。
公告显示,2013年2月底,上海新梅第二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5.5元/股的价格将上海新梅3600万股转让给南江集团。与此同时,市场也开始炒作石墨烯概念,这使得上海新梅股价大幅攀升。
在上海新梅股价大涨的同时,张兴标控制下的荣冠投资和兴盛集团也开始大幅减持公司股份。从2月4日开始,荣冠投资拉开了减持的序幕。截至2014年3月20日,兴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598.79万股,占总股本的14.785%。而荣冠投资则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虽然张兴标在这次减持中大赚了一笔,但是其控股的兴盛集团也不再绝对控股上海新梅,为现今六位股东联合逼宫埋下了隐患。对于大股东的疯狂减持,上海新梅董秘何婧给记者的解释是“大股东需要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现今六位股东合计持股14.23%,3月20日,兴盛集团持有的14.785%依然有略微优势,遗憾的是,兴盛集团此后依然没有放弃减持的念头。至今,兴盛集团持有的股份仅余11.19%。
有公司小股东认为,兴盛集团是自作自受,如果不是高位减持,也不会被逼宫。也有小股东指出,兴盛集团入主公司后,贱卖公司房地产资产,这次控股权被夺对公司来说是个好事。
改公司章程反收购
六位股东的联手让兴盛集团措手不及,为了挽救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公司管理层公布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但由于修改公司章程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因此,修改公司章程这一招并不被市场看好。
从公告内容来看,这次修改将公司章程中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修订为“连续12个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这一条章程修正案获得通过,意味着目前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六位股东将在未来的6个月时间内失去提案的权利。
有法律人士分析,根据《公司法》规定,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不过,兴盛集团目前仅有的11.19%股份似乎很难通过这个章程修正案。
6月12日,上海新梅发布补充公告称,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法律意见,该条款修订系为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该条款的修订给出禁止性规定。
但有法律人士认为,《公司法》第102条关于“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的条款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不可以通过章程约定予以修改。“如果按照上海新梅现在的修订案,拟修订为持有120日,并且认为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那么我们也可以约定五年、十年,最终是要股东大会通过投票决定的,就会出现大股东任意剥夺小股东的提案权,显然与立法本意相违背。”
对此,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表示,限制持股12个月以上侵犯了股东法定权利。
此外,修改的公司章程还包括“错时改选董事、监事,限定提案人提名董事候选人数”。即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更换董事不得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每一提案所提候选人不得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非董事会换届选举时,选举或更换(不包括确认董事辞职)董事人数不得超过现任董事的四分之一,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对此,有法律人士认为,错时选举董事目前在上市公司中确实存在,但是目前没有发现有如此严格的换届选举措施。“第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更换董事不得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公司六个董事中要换届只能换两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是同时选上的,到期后怎么办?按照修正案只能换两个,这显然是一个悖论。第二,每一个提案所提候选人不得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前面已经对有提案权的股东做了限制性规定,持有12个月,还只能提1名候选人,就会造成大股东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小股东不可能有话语权。这可以说是一种变相剥夺中小股东权利的措施,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精神。如果实施累计投票选举董事、监事,需要由连续持股超过12个月有提案权的股东书面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有投资者指出,一旦上述修改成立,将来即使改选,原董事会2/3的人员还是兴盛集团的人。可以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一旦通过股东大会,将很大程度上缓解兴盛集团的控股地位,而六位股东的意外联合之举也有被化解的可能。因此,修改的公司章程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将成为双方股权争夺的关键一战。
为股东大会设障碍
根据《上海新梅: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可见,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9日。
但令小股东为之愤怒的是,上海新梅的此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这让无法到现场的小股东丧失了投票的权利。
有市场人士指出,小股东必须去现场投票无形中剥夺了上海新梅小股东们的投票权,属于人为制造障碍。“要知道,兴盛集团这次修改公司章程对召集人、董事更换等方面进行限制,这不符合广大上海新梅股东们的利益,投反对票是很多小股东们的必然选择,而对于这种剥夺小股东网络投票的行为,公司小股东可以向上交所进行投诉举报。”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可能与最近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网络投票、积极实施累积投票、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相悖。
对此,杨兆全认为,股东大会应该设置网络投票,否则违法,侵犯中小股东权利。
除了没有网络投票之外,股东大会的召开地址也成为上市公司为小股东设置障碍的一种方式。从公告可见,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沪青平公路8185号。根据百度地图,会议地点距离上海市市政府56.3公里,自驾车在不堵车的情况下都需要1个小时;而公司所在地新梅大厦距离市政府只有3.3公里,自驾车仅需10分钟。
有市场人士指出,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舍近求远,进一步体现了上海新梅目前管理层隐含的深意,其目的还是对上海新梅的小股东设置的人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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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06月16日讯 潍柴动力控股德叉车公司 提振双方业绩存疑
6月13日,潍柴动力 (000338,SZ)发布公告称,透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潍柴卢森堡,持有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KIONGROUPAG(以下简称凯傲公司)已发行的33.3%股份。该消息发布后,当日潍柴动力股价上涨1.8%。
潍柴动力表示,公司收到凯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Superlift的通知,其所持凯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于2014年6月12日由34.5%减持至26.9%。随着Superlift减持,潍柴动力即成为凯傲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潍柴卢森堡与Superlift签订的《凯傲公司股东协议》所约定联合表决安排,Superlift将根据潍柴卢森堡的表决决定在凯傲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表决,因此,潍柴动力将对凯傲公司多项重大事项拥有合计60.2%的投票表决权,对凯傲公司实现控制。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潍柴动力将对凯傲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资料显示,德国凯傲公司是欧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二的工业叉车制造商。此外,凯傲集团下属的林德液压公司是一家重型液压传动、传动技术和移动电力传动设备的领先制造商,拥有自主核心研发团队,是全球第一家将额定工作压力提高至500BAR的液压制造商,也是全球领先的高压、静液压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的领导者,拥有400多项专利技术。
对此,汽车行业评论员夏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潍柴动力成为凯傲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未来很可能将后者的先进技术引入中国,这对资本市场将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凯傲公司的业务大多来自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在欧洲经济多年低迷的情况下,该公司的业绩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股票曾遭到多家投行的抛售,同时,在目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工程机械市场发展前景不乐观的背景下,潍柴动力引入凯傲公司的先进技术,不一定能对其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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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