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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模式探路规模化经营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2年08月27日 10:23 中国经济时报 
  如何推进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做好土地文章,促进粮食增产,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各地进行了多种探索。吉林省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推行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土地托管模式,不仅受到了农民的欢迎,还得到了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的高度评价。

  应运而生

  “现在村民们基本上都不种地,而是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自己出来打工或做些小生意。 ”8月14日,青年农民李明学对到访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现年32岁的李明学是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镇长新村八社农民,土地托管前,除了耕种自家承包的4垧玉米地外,每年农闲季节,他都要到南方发达地区打几个月工,以贴补家用。

  地要种,工也必须打,否则家里就开支不过来。李明学说,这样的日子让他活得很累。而一些与李明学同样活得很累的村民,则干脆把土地转包给其他村民,自己则长年在外打工。

  “能不能成立一个组织,专门帮助农民种地,让像李明学这样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安心打工或从事第三产业。 ”农村出现的这种情况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他就是从当地供销社系统下岗后从事农资经销的陈卓。

  现年53岁的陈卓原是榆树市供销社系统的一名普通职工,先后在榆树市刘家供销社和五棵树镇生产资料公司从事保管员、统计和会计等工作。 2006年,由于供销社改制,陈卓成为了一名下岗工人。下岗后,他与另一名原同事共同成立了一家农资公司,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经销业务。

  “我这个人比较关注国家政策,发现国家对 ‘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而且觉得集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一定是未来农业发展方向。”谈到创办合作社的初衷,陈卓如此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据陈卓介绍,2008年,当地有两个现象引起了他的注意:一是由于当地农资市场太乱,农民既怕买到假货,又担心买到的东西价格太高,总是走东家串西家,迟迟不敢出手购买农资,有些农民因此还耽误了农时。二是由于种地效益不高,不少农民把土地转包给其他村民,选择外出打工挣钱。

  通过对近年来的农村政策、当地粮食生产情况和农民土地经营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后,陈卓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有前途。

  在陈卓看来,至少以下两点值得他去“冒险”:一是中央有精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二是地方也支持。吉林省、榆树市,以及五棵树镇对于发展土地规模经营,都出台了相关的支持引导政策。

  “政策大力支持的,就值得去做。 ”陈卓说。

  规范运作

  “以前,农民自己种地,辛辛苦苦一年劳作下来,丰收年景,每垧地也许能挣个三千五千,碰到灾年,或许还得赔上个千儿八百。而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后,不用自己出一分钱、一份力,年底就能从合作社分到与自己耕种差不多的钱。这样的合作社,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 ”谈起合作社的好处,李明学是赞不绝口。

  托管三年,李明学从合作社获得的土地托管收入如下:2009年,每垧地7500元;2010年,每垧地9300元;2011年,每垧地 10100元。 “除2009年收益略低于当地农民自己耕种收入外,2010年和2011年均高于当地农民自种平均收益。”他说。

  “合作社挣的是科技的钱和规模的钱。 ”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田丰合作社理事长陈卓这样算了一笔账:仅以收割为例,2011年,当地农民人工收获一公顷玉米的费用约为1700元 (主要是割玉米、扒玉米、玉米棒运回家等费用),而田丰合作社机械收获同等面积的玉米费用约为1200元左右。

  2011年,田丰合作社经营的498公顷耕地,全部种植玉米,仅收获一项,合作社就赢利24.9万元。此外,还有秋翻整地、春播、植保、销售等规模效益和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集中购买等,经营收入相当可观。

  公开资料显示,田丰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10月,是由榆树市五棵树镇供销社下岗职工陈卓联合该镇盟温村村民田海峰等5位农民共同创办,原名称为榆树市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2010年年底,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正式变更为吉林省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为该省第一家冠名“吉林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从运行3年的实践来看,田丰合作社坚持规模化运作,并做到了以下四个明确。”当地政府部门这样总结田丰合作社的成功经验。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托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社员代表大会,明确规定合作社的一些重大事宜必须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后才能运行。同时,在合作社设置了日常管理机构,建立了较为规模的财会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签订法律合同,明确托管内容。三年多来,合作社坚持与农户签订格式规范《土地托管合同》,并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上,明确四个要点:第一,原承包权归农户,土地托管给合作社的年限为3—5年,托管期间合作社必须负责管好、使用好、保护好托管土地;第二,在经营过程中,作物品种及使用的种子、肥料、农药均由合作社选定,种、管、收、销过程均由合作社负责;第三,在收益分配上,合作社按照本村同等级地块的上中等收入的平均值,确定托管农户收益;第四,国家给予农民的一切优惠政策归农户享有。

  三是强化科学管理,明确托管方式。合作社对于被托管土地,在经营管理上,主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进行测土选肥,因地选种。而且从种到收,农田管理实行全程机械化。

  四是立足合作共赢,明确分红标准。合作社本着让利于民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测算,明确分红标准。全年产前、产中和产后不用托管社员出一分钱,种子、化肥、农药和机械投入及从播种到秋收,乃至储存销售等一切费用,都由合作社垫付。被托管社员按照本村同等级地块的上中等纯收入进行第一次收益分红,待粮食全部售出后,给社员进行二次分红,而且年度内社员有资金需求,可随时向合作社借支一定额度的资金。

  实现双赢

  “从榆树当前农村现实情况来看,耕地面积已经没有增加空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趋势不可避免。要想实现粮食再增产,保住”天下第一粮仓“的地位,唯一的出路在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而从榆树目前形成的7种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来看,田丰合作社推行的这种‘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土地托管模式最有生命力,也最受农民欢迎。”榆树市农业局局长张学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张学看来,田丰合作社三年多的运作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在土地经营上,能够实现“一个集中”。这个集中就是通过托管,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到合作社,形成规模经营。而集中连片的土地,不仅便于调整作物结构,提高作物布局的科学化水平,而且有利于社会化分工,提高经营科技含量和全程机械化水平。从2011年田丰合作社托管的土地来看,与农户自种相比,每公顷玉米可降低成本800元,增加产量2000斤,批量销售每市斤多卖2分钱,折算下来,每公顷增收2500元左右。

  其次,在双方利益上,能够达到“双赢”。当前,土地只能解决农民低水平的生存问题,仅仅依靠土地,农民难以致富。田丰合作社的托管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三个难题:有钱没钱都能种地、没有劳动能力能种地、外出打工挣钱能种地。而合作社由于实现了规模经营,推行了机械化作业,只要没有大的灾害,经济效益也是不错且相对稳定的。

  再次,在农村社会发展方面,能够推进“三化统筹”。2010年,吉林省提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田丰合作社的托管模式可促使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在不影响种地收益的情况下,离开农村,走向城镇,放心从事二三产业,从而促进城镇化进程。

  最后,在产业发展上,做到“多方拉动”。被托管土地的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产业,从而拉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2010年5月,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亲临田丰合作社调研后,对其推行的土地托管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这是一种制度创新,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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