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全通教育 (
300359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就要进行网上申购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2009年(含)以前,全通教育极有可能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通教育此举涉嫌违法,而全通教育竟在招股书中宣称“不存在缴纳社保公积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未缴住房公积金
2010年,全通教育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3.56万元,公司当年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为27.33万元。事实上,2010年末,全通教育共有员工735人,如果以735人一年缴纳住房公积金23.56万元计算,则平均每位员工每月仅缴纳26.71元。
事实上,全通教育自2010年起全面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前的2009年,全通教育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为30.1万元,缴纳金额则披露为“-”,2009年末,全通教育共有员工417人,结合2010年情况来看,全通教育2009年极有可能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详见下表)。
不得不说的是,在近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全通教育并未披露2009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涉嫌违法
虽然2009年涉嫌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全通教育却在2012年6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宣称:“报告期内(2009-2011年度),公司在中山、东莞、武汉、肇庆等地为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均不存在缴纳社保公积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各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证明,确认公司能够遵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制度。”近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也有相同的表述。
那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据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2002年修订),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强制力。城镇所有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均应实行,单位须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所属在职职工(外籍人士除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足额代扣职工应缴存部分,并把单位应缴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按时足额缴交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专户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2009年涉嫌未缴公积金,2010年未缴金额高于缴纳金额,全通教育何以宣称“不存在缴纳社保公积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能否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的详细内容?
“(全通教育)涉嫌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制度,公司应如实进行披露。”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律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执行最低标准
员工流动频繁
此前未缴住房公积金的全通教育,或许是为了准备上市,直到2010年才有所改观,但公司执行标准却很低。以全通教育总部所在地广东中山为例,记者登录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现,缴交标准为工资基数的5%—20%(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分别在范围5%—20%内选定,同一单位原则上需统一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而全通教育在中山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5%,即最低标准。
事实上,全通教育员工流动频繁。公司招股意向书披露了如下信息:“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为764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包含35名当月离职员工)。存在部分员工未缴交公积金情形,具体情况为:63名当月新入职员工,36名实习生,6名因个人原因无法缴纳。”2013年6月末,全通教育员工数为834人,当月离职员工竟然有35名,而当月新入职员工和实习生高达99名,对于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其员工流动为何如此频繁?
事实上,2010年末至2012年末,全通教育员工人数分别为735人、778人、777人,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834人。如果去掉当月新入职员工和实习生99人,则仅剩735人。根据全通教育披露的业绩预测,预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至10%,净利润同比下降1%至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至5%。还未上市,全通教育净利润就将同比下降。
股东“三心二意”?
全通教育的主营业务为家校互动信息服务,不得不提的是,全通教育股东还涉足其他行业。全通教育控股股东为陈炽昌,实际控制人为陈炽昌、林小雅;前十大股东还包括王海芳、陈文彬。除全通教育外,陈炽昌控制的三家企业包括优教投资、全通金税、万通智造。
其中,优教投资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全通金税成立于2009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海芳,从事防伪税控设备系统销售及服务业务;而万通智造则是2010年4月12日陈炽昌与陈文彬共同出资成立的,从事出入境自助终端、智能酒保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及销售业务。
全通教育股东为何涉足多个不同的行业?这是否是公司未上市净利润已同比下降的原因之一?
六大疑问待解
《大众证券报》记者近日整理了6个问题,致函全通教育。即:
1.此前的2009年,全通教育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为30.1万元,缴纳金额则披露为“-”。公司2009年是否未缴住房公积金?
2.2009年涉嫌未缴公积金,2010年未缴金额高于缴纳金额,全通教育何以宣称“不存在缴纳社保公积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能否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的详细内容?
3.对于此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公司后续有何措施补救?
4.2013年6月末,全通教育员工数为834人,当月离职员工竟然有35名,而当月新入职员工和实习生高达99名,对于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员工流动为何如此频繁?
5.还未上市,全通教育净利润就将同比下降。这是否背离了创业板高成长性的特点?
6.全通教育股东为何涉足多个不同的行业?这是否是公司未上市净利润已同比下降的原因之一?
然而,截至发稿,公司并未回函,公布的对外电话也无人接听。
记者 岳昌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