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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1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新股发行改革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0年10月13日 10:1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丁艳芳 继去年6月10日,证监会进行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昨晚证监会宣布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的改革措施,其中散户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的规则不变,改革主要针对定价以及网下机构配售环节。

  首先,在中小盘新股发行中,承销商应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机构认真定价。如果入围报价的机构较多,应进行摇号配售。这意味着,未来机构网下配售不再是蜻蜓点水式的平均配售一点。

  同时,询价对象扩大,私募等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也将有资格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但需要报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定价是改革的关键,新规强化了定价信息透明度,承销商须披露在路演阶段向询价对象提供的估值结论、同行业个股的市盈率或其他指标。

  最后是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依然申购不足的,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而网下配售申购不足的,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后,在发行核准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还可以重启发行。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创造条件,缩短新股从发行结束到上市的时间。目前,新股从网上申购到正式挂牌交易一般需要两到三周,而在香港从申购到挂牌明显要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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