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被上楼”现象出现,折射出一些地方“借地生财”的发展观和扭曲的政绩观
● 城市不能只需要农民工为GDP增长作贡献,而不为他们提供足够的服务和保障
● 城里人特别是公职人员“争当农民”的背后,是扭曲的利益驱动,损害的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被上楼”、“被城镇化”、“非转农”——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旗下,2010年各地城镇化明显加快,新农村建设令人欣喜。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违背政策要求、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
被上楼
新居建设不能替民做主
近年来“被某某”成为网络热词,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2010年又出现了“被上楼”。记者采访发现,“被上楼”特指少数县市在农村盲目推行“楼房化”,一些农民自嘲“扛着锄头上五楼,阳台上面把猪养”。
客观地看,一些具备条件的地区引导农民“上楼”,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被上楼”现象违背了农民意愿和发展条件,应引起重视。
在山东齐河县王石村,600多人被要求拆迁老屋住楼房。村民刘运虎说,住上楼房后什么都要钱,水、电、气和取暖,一年要花几千元,还有上千元物业费。“如果住平房,经济条件差就用蜂窝煤和地下水,能省很多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谢扬指出,农民“被上楼”现象出现,折射出一些地方“借地生财”的发展观和扭曲的政绩观。
近年来,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之机,误读和利用国家出台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大拆农村宅基地,大建楼房化新居,把节余的农村宅基地作为建设用地指标高价“倒卖”到城市,从而造成农民“被上楼”现象,增加了农民生活成本,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2004年国家出台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但因为一些地方过于依赖“土地财政”,这项试点政策很快被突破,一些地方已由“试点”变成“推广”,必须认真纠正。
12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会议严厉批评了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的做法。
有关专家指出,解决农民“被上楼”,一要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政策,二要规范农村新居建设,防止急躁冒进。但最关键的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防止“替民做主”。
被城镇化
尽快给农民工同城待遇
“被城镇化”是对部分进城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现状的形象描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陈锡文表示,农民工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却始终没有被就业所在地的城市真正接纳。在统计数据上,每年外出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已经“被城镇化”了,但他们的社会身份还是农民,他们因此面临许多具体困难,城市管理也因此存在许多问题。
近几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两亿农民工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应当看到,农民工还远没有获得“同城待遇”,一些城市利用户籍等门槛,只愿留下农民工创造的社会价值,不想承担“农民变市民”的社会责任。
“城市不能只需要农民工为GDP增长作贡献,而不为他们提供足够的服务和保障。”陈锡文说,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角度看,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必须改革。
从“被上楼”到“被城镇化”,一些地方走的仍是牺牲农民利益推进城市发展的老路。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说,这种理念和做法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违背了“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政策取向。
人们期盼,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应少做“画地为牢”的事情,多干拆除二元结构藩篱的好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在就业、培训、住房、社保、子女就学等方面,尽快给农民工落实“同城待遇”。
非转农
利益“从农”应坚决遏制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发展效应,吸引了城里人目光。在一些地方,公职人员、大学生、城镇职工“非转农”现象越来越多,令人关注。
2010年上半年,浙江义乌市调查显示,近年来有94名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这次调查还让更多户口始终在农村、一直拥有“双重身份”的公务员浮出水面。
一纸农村户口为何有如此吸引力?调查发现,一些城郊型村庄,最具价值的当属房屋改建一项,再就是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第三项是集体经济组织分红,还有旧村改造补偿等利益。
除了一些公职人员急于“非转农”分利外,大学生要求回农村落户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有所增加。
在北京工作的南京郊县青年杜刚告诉记者,自己属于“北漂族”,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奋斗多年,却发现生活成本不断上升,现在想放弃城市户口,重返农村。
“如果户口不能迁回农村老家,损失可大了。”杜刚说,南京城郊土地价值和房价都在上涨,村民现在有土地股金、养老金、村办企业红利等收入,农地出租的价格也逐年在涨。“粗略算一下,当村民比在北京打工收入高。”
记者调查发现,对一些地方从“农转非”到“非转农”的变化,应客观看待,不能一概否定。由于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些地方开始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发展要素向农村“回流”。
江苏涟水县曾是农民工输出大县。该县黄锅甄村支部书记朱中华说:“近年来,当地政府鼓励打工者返乡创业,村里很快冒出12家企业,打工村民有420多人,平均月工资上千元。”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名誉会长包永江认为,部分农民工“回流”,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用工城市提高农民工待遇,有利于促进用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应当鼓励。但一些城里人特别是公职人员“争当农民”的背后,是扭曲的利益驱动,损害的是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决遏制。
三怪象考验城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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