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域金融机构布局上,东部地区银行业机构的分布数量与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都是占比最多的,中西部地区则水平近似。证券业机构,东、中、西部的数量和效率差距较大,东部占有绝对优势并起着主导作用,尤其是基金公司基本上都集中在东部。保险业机构的区域分布差距并不大,但总部型保险机构,东部的比例高达81.2%,远大于银行机构和证券业机构的区域分布差距。
区域金融深化程度,可以用金融相关率来描述,即近似地用区域金融资产总额与区域GDP的比来表示。研究表明,1978年之前,全国各区域间的金融相关率相差不大,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各区域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入,金融相关率在区域间出现了明显分化,去年,东部的总体金融相关率为2.6,中部为1.79,而西部为2.24。
再从区域金融资产总量来看,多项研究表明,人均占有存款近年来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绝对差距在逐渐拉大,去年,东部人均存款5.07万元,中部为2.05万元,西部区域为2.17万元,东部与中、西部差距比较明显。去年末,东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9491.3亿元,而中、西部同类存款余额分别为85876.2亿元和78480.2亿元,东部占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的61.2%。另外,东、中、西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量也不平衡,信贷资金的区域配置差异也较大。去年末,东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全国的65.4%,人均贷款为3.9万元;中部占全国的17.5%,人均贷款1.28万元;西部占全国的17.1%,人均贷款1.44万元。这些都反映了金融机构对东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要远高于中西部地区。
至于区域金融资产结构,东部地区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规模相对中西部地区要大得多,其平均直接融资比重为17.42%,而中部地区的平均直接融资比重为11.3%,西部地区的平均直接融资比重只有8.83%。
从区域金融改革开放程度来看,截至2008年末,东部地区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总共有620家,西部地区为39家,而中部地区仅有12家。事实上,几乎所有在华的外资银行机构均设立在东部区域,其资产也主要分布在东部。另一方面,对于区域金融的对内开放程度,中西部地区也远低于东部地区。由于存在庞大的非正规金融市场,东部地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已比较高,民间金融活动客观上已构成了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政府对于民营资本的态度也相对比较开明,这是中、西部地区所难以企及的。
应该说,当前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严重不足。为了防止区域金融发展差距的扩大加重区域经济失衡,政府需要从如下几方面有所考虑。
首先,从国家层面上应制定系统的区域金融发展战略,给予各地区平等的金融发展条件,避免区域金融差距的继续拉大。
其次,改革区域金融管理政策,其中,一方面可考虑以人民银行大区分行为中心建立区域金融调控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应逐步创新和完善全国与区域双重金融监管体制。
再者,在未来的货币金融政策执行中,需要充分考虑各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性,建立有效的、具有区域针对性的区域货币政策的调控机制,具体可体现在区域差别的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
还有,确立区域性的金融机构、市场和产品发展政策,促进中西北地区金融机构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完善,支持落后地区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
另外,应该在金融制度和基础设施发展中考虑区域协调,一方面,在未来的国家金融改革总体安排中,应该给中西部地区赋予更多金融改革试点或先行权力。另一方面,国家应对落后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为其金融发展创造条件。
为了防止区域金融发展中出现恶性竞争,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促使金融资源的布局结构更合理,最后还需要在中央政府层面建立区域金融协商机制,避免各级政府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区域金融政策产生冲突。